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盘水城市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管理技术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经审查通过,现将六盘水巨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综合楼等五个项目批复如下:
一、以下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盘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拟选址于钟山片区开拓路第四人民医院(原六盘水铁路医院)内修建的六盘水市精神病院。
根据市规办议字2009第3号同意办理。
二、以下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六盘水巨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修建于老供电局西南侧、钢城大道西北侧的综合楼。
1、根据市规办议字2008第24号同意办理。
2、用地面积:5767.00平方米;用地性质:居住用地(R2)。
三、以下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刘永全拟建于钟山片区人民路北侧、县交通局东侧的危房改造项目。
1、根据市规办议字2008第11号同意办理。
2、主要指标:建筑面积:1558.09平方米;建筑层数:-2+6F+1。
3、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4、已于2009年1月10日至2009年1月17日在现场和市规划局公示栏同步进行批前公示,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见。
5、要求进行批后公示。
(二)、六盘水市供水总公司拟建于中心城区的供水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
1、市规办议字2008第34号同意办理。
2、根据市发改委〔2008〕216号:改造场坝及老城片区:DN25PPR管71650米,DN50PPR管1800米,DN100PE管3350米,DN150PE管1550米,DN200PE管200米,新修阀门井15个。环网玉龙水厂至凉都大道东段DN500-5900米,水西南路DN600-1000米,龙井路DN600-500米,新修阀门井14个。
3、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尽快组织实施。
(三)、水城县双水供水公司拟建于双水片区的水城县城镇供水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
1、市规办议字2008第34号同意办理。
2、根据市发改委〔2008〕217号:管网恢复重建6200米,其中:水黄路至腾庆集贸市场DN400-2078米,瑞安路DN400-920米,凉都大道水黄路交叉口至县中DN200-1268米,诚信路DN200-1232米。
3、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尽快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