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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5 09:20:11 字体:【

六枝特区、盘县建设局、监察局:

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严肃查处并纠正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治理的通知》,结合省建设厅、监察厅《贵州省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治理的工作方案》和我市实际,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制定了《六盘水市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制定当地《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六盘水市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六盘水市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六盘水市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名单;

4、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

5、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自纠登计表;

6、专项治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六盘水市监察局六盘水市规划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六盘水市开展对房地产开发领域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严肃查处并纠正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治理惩治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及《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文件精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贵州省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及《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市办通字(2009)23号)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以有效预防房地产开发领域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管,推进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争通过1至2年的时间,使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明显减少,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审批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领域对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管理,防止规划审批环节腐败问题,促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工作范围

市中心城区(钟山区、钟山经济开发区、水城县),六枝特区,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

三、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

(二)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的通知》(中纪发〔200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

四、专项治理内容

(一)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和《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文件要求,6月20日前制定完成《六盘水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2、6月20日前对全市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清理出违反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纠正或予以废止。

3、7月中旬制定完善全市《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特别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的规划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转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同一房地产项目(含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情况。

2.对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自查自纠。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全面进行清理。重点对其中涉及提高容积率,以及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检查。查清项目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是否存在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情况,市规划局、六枝特区、盘县建设局将检查情况于6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通过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的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照《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违纪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予以查处。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完善协调机制

市规划局和市监察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附件2),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职能开展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处理。

(二)部署动员阶段(2009年5月8日-5月15日)

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机构。规划、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六枝特区、盘县建设、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5月20日前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5月16日-7月15日)

2009年7月10日前,市规划局、六枝特区、盘县建设局要完成对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工作情况和各类统计报表(见附件4、5、6)到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市规划局于7月15日前汇总后,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四)督察检查阶段(2009年7月16日-9月15日)

2009年9月15日前,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完成对六枝特区、盘县专项治理工作的抽查。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全市工作情况和各类汇总统计表上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五)巩固、深化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

对前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巩固、深化前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思路、措施;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新时期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对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深化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此都作出了部署。根据建规[2009]53号文件要求,规划、建设、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由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六枝特区、盘县建设局和监察局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突出治理重点,提高工作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专项治理内容上,要紧紧围绕完善制度、清理检查、查处案件这三项任务。在完善制度上,重点要尽快对本地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在清理检查上,重点是要对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深入检查;在查处案件上,重点要查处利用审批权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在专项治理对象上,以城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相关部门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六枝特区、盘县要加强对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健全制度不及时、项目清理不彻底,整改纠正不到位的地方,要重点检查,督促落实。

(三)认真整改纠正,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监管,严肃纪律。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予以严惩;对清理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

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集中力量查办在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中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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