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城乡规划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家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实现城市规划工作新的跨越、新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城乡资源,实现城乡规划工作跨越式发展,使城乡规划工作更好地为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思路
建设一个生态环境良好的六盘水市,还青山绿水;优化结构,促进城乡结构多元发展;育亮点,创政务服务工作特色;强队伍,实现新的跨越。
三、奋斗目标
(一)加强城乡规划审批管理,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
一是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指导下,围绕《六盘水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的城镇发展构想,指导开展六枝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盘县县城总体规划审查工作。二是按照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不断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分区规划、控规、修规规划工作力度,强化下位规划遵循上位规划,严格城乡规划调整报批程序,规范各类规划编制行为。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加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居住用地规划布局,为中低收入住房建设提供规划保障。六是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改完善《六盘水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二)加强城市规划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年”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认真总结城乡规划科学决策、编制审批、“一书三证”行政许可、监督执法和管理队伍素质提高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各类片区、近期建设开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重要生态敏感地区的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水平。三是严格城乡规划“一书三证”行政许可、完善全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工作程序,规范各县、特区、区建设局“一书三证”的核发工作。四是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有效实施。五是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三)加强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工作,不断提高城市规划信息化水平。
一是继续做好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工作,不断规范城乡规划公示内容和形式,使其成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窗口”。二是正式争取早日启用城乡规划“一书三证”证书管理系统,按季度汇总分析各级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及项目情况,为城乡规划工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指导各县、特区、区建设局开展电子政务工作。
(四)加强脆弱资源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按照《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工作的意见》,强化对我市文物的保护。二是总结各地推进城市规划“四线”管制工作经验,检查“四线”的管制情况,研究加强“四线”管制的办法和措施。
(五)加强各县、特区、区规划指导,提升规划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开展研究、探索适应各县、特区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二是针对各县、特区、区工作特点,推进城乡规划水平的提高,规范“一书三证”行政许可行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线”规划管理制度在各县、特区、区的落实。三是组织对各县、特区、区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检查,规范编制行为,提高成果水平。通过总体规划的规模核定和成果备案,把好各县、特区、区总体规划修编质量关;四是选择条件较好的县城推行城市规划电子政务,做好城乡规划公众子网站建设;五是通过培训、参观、交流等方式,开阔工作思路,推进县城规划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城市规划行业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一是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市场管理,按照《贵州省城市规划编制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六盘水市城市规划设计。二是继续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使市规划局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城市勘测管理工作的交流和学习。五是积极推进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